根据工作需要,惠城区财政局决定在惠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惠州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实际参加工作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
1、财政学(B020103)、会计学(B110203),性别不限,共1名,有市县财政局工作经验优先。
注:所学专业应符合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考者于2016年6月20日至7月7日登录惠州市惠城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hcq.gov.cn/)报名,下载并如实填写《惠城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czj975@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于2016年7月8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自带下列资料到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中心2号楼六楼602室(区财政局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任职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一份;
3.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近期正面全身生活照1张。
(三)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由区财政局直接通知入围人员。
(五)考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提出拟录用建议人选。
(六)选调。根据考察结果,由区财政局党组集体讨论确定选调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考试成绩为百分制,总分不满60分者不予选调,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选调指标数。
四、本公告有关内容由惠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7809602,7809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