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晓庄学院简介
南京晓庄学院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南京师范专科学校、南京教育学院、南京市晓庄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80多年来,学校坚持“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专门人才,其间涌现了数百名中小学特级教师和教学名师,被誉为南京中小学教师的摇篮。
学校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和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现拥有方山、莫愁两个校区和一个省级文保单位“行知园”,占地1300余亩。教职工11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00多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名,省高校“教学名师”1名,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0名,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8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2名,来自美、英、日、韩等国的外籍教师20多名。
学校现有80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全日制在籍学生15600余人,另有各类成人教育在籍学生7000余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1个学系、1个研究院,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小学教育与化学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应用心理学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市级重点建设学科五个、省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省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教育信息技术与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等。
依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的“陶老师工作站”(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在陶勑恒教授的带领下,二十年如一日,坚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服务,已成为南京市文明城市和基础教育的一个窗口,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并荣获江苏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品牌”称号。2009年5月,中央文明办在我校召开全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现场交流会,推广“陶老师工作站”的成功经验。2010年6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全国)辅导中心”在我校正式挂牌。2011年“陶老师”工作站荣获“全国十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
学校秉承“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校风,大力加强内涵精神,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多个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多项科研成果荣获江苏省科技进步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多项教学成果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现有省级精品课程3门、精品教材4部。学校的传统教育活动——“国旗下讲话”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近年来,数百名学生在英语、体育、机器人、数学建模、数字绘画、创业计划、艺术展演、师范生教学技能等全国和省级各类大赛中摘金夺银,其中大学生合唱团荣获2009新加坡国际华文合唱节金奖并获特优奖杯和第六届世界合唱节锦标赛混声组银牌。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国际教育合作,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国际课程实验班。
目前,南京晓庄学院正努力创建以研究、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和教师教育为特色的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开放性、教学型品牌大学,为南京建设“教育名城”、为江苏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7
联系电话:(025) 86569292、86178292(兼传真)
举报监督电话:(025)86178111
网 址:www.njxzc.edu.cn
E-mail:njxzzs@163.com
二、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省份 | 学制 | 办学性质 | 收费标准 |
1 | 音乐表演(舞蹈/师范)(需校考) | 25 | 江苏省 | 四年 | 公办本科 | 6800 (元/年) |
2 | 音乐表演 | 30 | 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 | |||
3 | 音乐学(师范) | 35 | ||||
4 | 动画(影视动画) | 30 | 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 | |||
5 | 绘画(师范) | 30 | ||||
6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30 | ||||
7 | 广播电视编导(需校考) | 35 | 江苏省 | |||
8 | 音乐学 | 35 | 江苏省 | 四年 | 行知学院民办本科 | 13000 (元/年) |
9 | 音乐学(现代音乐) | 35 | ||||
10 | 动画(影视动画) | 30 | ||||
11 | 艺术设计 | 30 | ||||
12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30 |
注:1.江苏省考生除音乐表演 (舞蹈) 、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需要参加我校校考外,其余音乐、美术类专业都采用江苏省音乐类或美术类省统考成绩。
2.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取得2012年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已取得2012年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对已取得2012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2012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省统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省统考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已取得2012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4.以上录取规则同样适用于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音乐、美术类专业。
四、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
考试科目:主项(舞蹈)、副项(声乐或钢琴)、模唱。
1.主项(舞蹈):主要包括基本功测试、技巧测试、剧目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等,自备伴奏CD碟。
2. 副项(声乐或钢琴):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清唱或钢琴伴奏,曲谱自备),或者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 模唱:固定音高模唱。
三门科目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再按下式折算综合成绩(满分420分):
综合成绩(总分420分)=主项成绩×2.5+副项成绩×1.5+模唱成绩×0.2。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影视评论、编写故事、才艺展示、综合面试
1.影视评论(笔试,满分100分):要求考生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题。
2.编写故事(笔试,满分50分):要求考生根据给定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
3.才艺展示(面试,满分50分):要求考生自由展示自己的特长,可在歌唱、演奏、舞蹈、朗诵、曲艺等五类中任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考生自带乐器(考场提供钢琴)、CD伴奏带及其他表演用品,考场只提供DVD播放机。
4.综合面试(含艺术评述、即兴问答)(面试,满分100分):(1)艺术评述:考生从所提供的艺术素材(包括文学、音乐和美术三类)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即兴艺术分析与评价,时间不超过3分钟。(2)即兴问答:即兴回答评委提问。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为以上4项考试得分之和,满分为300分。
五、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方式
1.报考条件
(1)凡符合有关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中的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2)专业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要求五官端正、体形标准、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
2.报考办法
(1)报名交验的材料
现场报名分别交验江苏省2012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无效)。
(2)报考费用: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报名、考试费200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名、考试费200元/生。
考生报名后一律不予退费。
3.专业考试报名、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8日
考试时间:2012年2月9日
报名、考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3号楼(南京市汉中门外北圩路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