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一)报名人员于8月1日至10日,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链接到人社部人事考试报名网站,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如实填报“报名表”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照片,以及报考的专业等,务必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
(二)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老考生(见网上报名表上的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29日。同时,考生可下载打印“报名表”留存报名信息。老考生的报名信息在确认后不可更改,考生在点击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
(三)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具体见网上报名表上的说明),在打印“报名表”后,还须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和“工作年限证明”,再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在杭的省部属(省直)单位和各市的报考人员,于8月9日至11日,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设区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现场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另外,符合报考中级第1条或第2条的还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于8月20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四)交费成功的新老考生,可于考试(11月5日)前5天内登陆报名网站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相关提示。⑴省部属(省直)单位的定义,以及全省各审查点的联系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⑵省部属单位(省直)报考人员的审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⑷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电子化考试试点,另行通知和组织报名。⑸宁波辖区内的考生(含初、中级),在宁波考试,按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报名。⑹新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查前,如发现报名信息有误的,可重新登陆报名系统修改,但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且必须用最后一次打印的“报名表”参加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后就不得再作更改(即报名序号必须以最后一次打印的“报名表”为准)。否则,影响考试和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