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才能入场;在答题前要务必仔细阅读试卷和题卡首页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要按规定在试卷和题卡上正确填(涂)写属于本人的考试基本信息,按规定位置和用笔作答;手机、提包和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不得带至座位;不得坐错考试位置;不得折叠、污损题卡;严禁将试卷、题卡带出考场。否则,影响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0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