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管理
建筑与艺术学院按照学校文件成立2017接收推免和综合评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接收推免和综合评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赵小平
副组长:王希俊、石磊
成员:张金学、郑伯红、朱力、李博、孙湘明、戴端、蒋烨、曾新、伍彦谚、萧沁、李哲、王小青、余超
秘书:唐利民杨萧鸿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2016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各专业复试统一在新校区艺术楼举行。
已经在网上报名并获得我校审核的学生,学院会逐一电话通知,请接到通知的学生来校参加复试(2016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不用参加复试,但需确定导师),复试报到地点建筑与艺术学院113报告厅。(联系电话0731-88830104,唐老师)
10月10日上午8:00——8:30 领取并填写《复试情况表》(艺术楼113)
10月10日上午8:40——10:10 专业笔试(艺术楼113)
10月10日上午10:30——12:00 分学科面试。(各学科具体面试教室见现场宣传栏)
三、复试程序和内容: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笔试,快题设计,100分),内容包括本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对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等;创新能力考察,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的能力;实践技能考察,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实验操作测试,临床技能考核等;
2、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面试,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听说水平测试;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100分),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养,仪态举止,团队精神,社会责任感等;心理健康情况(将进行心理测试)。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复试总成绩为以上三项成绩之和除以3。
(二)确定考核合格者名单:
1、复试通过名单根据限额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决定。
2、学院于10月11日之前通过学校研招系统完成对复试合格考生的“拟通过”操作;并将合格者汇总名单及复试情况表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确定全校合格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合格者名单。
3、如果取得其所在高校给予的推荐免试资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则按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进行报名和录取;
4、如果未取得推免资格,但参加2017年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其报考专业的我校复试分线线,即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必须再次参加复试)。确定2017年3月录取时若需专业调剂(含学位类型调剂),须服从调剂。录取时优先享受奖助学金(软件工程硕士以及2017年我校确定的不给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专业除外)
四、学生复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生证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4、有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术成果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5、有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时出具)。
6、设计类、美术类专业面试时学生可带作品集。
五、复试工作监督
接收推免和综合考核选拔复试合格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应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联系电话0731—88830104),学院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原则上为书面回复);
考生对学院回复不服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或者纪委提出申诉,研招办电话:0731-88836909;校纪委电话:0731-88879252。越级投诉将不予受理。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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