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托管医院合同到期,为方便当地群众看病就医,我局拟面向社会各界公开聘用愿致力于医学事业,有资质、有品德的医疗团队到兴蒙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聘用范围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所组建的医疗团队,必须能提供门诊、急诊、手术、住院、健康指导等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开设病床与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的比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户口不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遴选方法
遴选方法采取报名、团队负责人竞聘演说、评委票决、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0日。
2、报名地点:通海县卫生局业务股。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对卫生局相关管理要求的知情同意书(签字并按手印)一份,相关管理要求在公示期间到卫生局业务股领取;
(2)医疗团队组建方案一份。组建方案须包括:拟组建团队的人员构成、拟开设的诊疗科目、投入的设备、资金情况;医疗团队的竞争优势、特色等,并附承诺书:若聘用成功,严格按照组建方案组织实施(负责人签字并按手印);
(3)医疗团队负责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4)医疗团队负责人的简历一份。简历内容须包括: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学历层次,工作或实践经历,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清单,执业(资格)证书编码及取得时间,应聘专业,联系电话等情况。
(二)团队负责人竞聘演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竞聘的医疗团队负责人按照抽签顺序就各自的《组建方案》进行竞聘演说,每队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三)评委的产生及票决
1、评委的产生:评委人选及人数由县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纪检监察、兴蒙乡政府等部门商议确定。
2、评委票决:评委根据医疗团队负责人《组建方案》演说情况,分析各医疗团队的规模、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竞争优势以及可行性等,将最适合的医疗团队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统计结果得票高的团队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医疗团队,通海县卫生局会同人社局、财政局、纪检监察、兴蒙乡政府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考察。主要从医疗团队的实际服务能力、经济实力、业务人员的资质条件、负责人的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若考察不合格的,按票决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医疗团队,拟聘用医疗团队在通海县电子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医疗团队有异议的,县卫生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确定聘用医疗团队,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医疗团队,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一)应聘团队在公开聘用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二)此次公开聘用工作由通海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参与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77-3016063 监督电话:0877-3029092
通海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