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816-433629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336233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管股0816-4336326
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0816-433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