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人员考试前随机抽取监考考场,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名监考员甲和一名监考员乙编为一组,每场考试的分组固定。两名监考员之间必须于考试前联系并协调好考试当日有关事项,并提前熟悉各考场的位置。两名监考人员于规定时间(上午8:10;下午13:40)到考试联络室(1-55组在商学院246的商学院学术报告厅;56-95组在图西环楼204的法学院会议室,96-144组在图东环楼208的数学院会议室)抽取考场并领取试卷、工具袋(考场标签、考生桌贴、考生照片存根)、隐形耳机探测器、金属探测器。
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16:15在电子楼202召开全体监考、考务人员培训会,监考、考务人员必须参加。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考务手册中的有关内容(如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时监考的,必须自行找好替代人员,并及时告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替代人员应按要求学习有关材料、参加考前培训。严禁监考员私自调换)。
考务培训会现场签到并领取监考证,考试期间无成人高考专用证件者不得出入考区。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