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
学费和奖助学金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按3年缴纳。
2.凡入学后档案调入我校的博士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具体按《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3.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普通学业奖学金等,具体按《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