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6〕4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1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我局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经资格审查预审通过,确定黄金荣等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1月26日8∶40~9∶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大院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4楼教室(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 2014、2015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对本人干部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 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大院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4楼教室(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
3.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上午8∶40~9∶00,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和笔试准考证到候考室签到并接受资格复审。
(2)参加面试时,不得穿戴可能表示身份的衣服、徽章、饰物等。
(五)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比例(5∶5)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6年12月15日前,考察组将到考生现工作单位开展谈话考察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并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每个职位1名人选以跟班学习14天方式延伸考察。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确定的跟班学习人选,须在延伸考察期间完成体检,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或跟班学习期间表现不佳的,取消遴选资格,并由同一职位的第二位考察人选递补参加跟班学习和体检。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26日上午9∶0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复审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当天上午9∶0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方 强,0771-5606302;
林雪昌,0771-560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