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有3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家推荐。
3.外语水平:
(1)英语:取得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或英语专业四级达到合格水平;
(2)其他语种(含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实际考试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4.申请人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下列之一的专业背景:法学、哲学、逻辑学、历史学、文学、语言学、社会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
5.同等学力考生本科须为全日制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专家推荐信。申请人须有3位专家作为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人。推荐人应包括: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1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非报考导师)2位;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需3位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只接受EMS快递或直接送交)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16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B320室。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B320室人文学院研工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B320室人文学院研工办(请在邮寄材料上注明报考专业、导师),邮编100088(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