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有3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3.应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申请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由推荐人亲自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处签字。)申请人须有3名专家做推荐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攻读学位期间指导教师1人,同行专家2人;
(3)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88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B307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42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