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
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资格审核通知单》,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到统计中心,携带打印的资格通知单及各类资格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工作经历或实习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人数之比达到1:3时,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2016年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