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财政局关于
2016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古城区各位考生:
一、接到云南省财政厅考办通知,现将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100 | 55 |
会计基础 | 100 | 55 |
会计电算化 | 100 | 55 |
二、请古城区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3月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两张标准照片到古城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业务
古城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