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邮电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为部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10年12月移交昆明市人民政府,现为直属昆明市教育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官渡区小板桥义路村,占地80余亩,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齐全。
学校现为云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技术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云南省通信学会会员单位、云南省快递业协会会员单位。承担普通中专教育;成人现代远程、函授本、专科学历教育;提供职工培训、干部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教育服务;服务“第三产业”,服务通信信息行业,为社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职责任务。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云南省邮电学校 | 通信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云南省邮电学校 | 客户信息服务专业教师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及信息技术类、通信类、计算机类等与客户信息服务相关专业 | 具有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时间:2012年05月9日---1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12年毕业生可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学历文凭电子注册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012年昆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6)在企业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5、联系人:赵老师(0871-5165786) 刘老师(13398806380)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毕业专业要求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云南省邮电学校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必须签订诚信协议书,并按学校要求在办理招聘手续时提供相应材料,若到时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05月17日--1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5165786 5160856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单人单坐,闭卷。
科目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05月19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指定内容说课和专业知识现场答辩。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能力、仪表仪态等。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2年6月12日,9:00—16:00
地点:云南省邮电学校(官渡区小板桥义路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7364995 13398806380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统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登记,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5165786。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云南省邮电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云南省邮电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云南省邮电学校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3102385
云南省邮电学校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