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已发至我市,请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3月底(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泸州市财政局底楼会计服务窗口领取。如不是本人领取请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