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县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笔试考试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区县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后续的面试。
2017年上半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