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农村户籍放宽至初中,城市户籍可放宽至高中。
2、户籍、民族不限,男性3000名,年龄18至35周岁。
3、退伍军人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喀什市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且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政审。
报名时间:2017年3月5日—2017年3月25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面试与资格审查、政审工作同时进行。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笔试采用汉语答题,考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审查、笔试通过后,次日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内容。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由喀什市公安局会同喀什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喀什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待遇,月工资均在5000元以上(含五金),另每月发放500元维稳津贴。
2、其它待遇:按喀什市公安局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对外地区聘用人员:(1)解决食宿;(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优秀工作满1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同时可调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3)夫妻共同来喀什市的,可提供住房一套,其他提供公寓楼;(4)配偶是大专以上学历的,喀什市通过各类招考解决相应工作岗位,大专以下学历的提供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报名地点:喀什市人才资源管理中心(喀什市人社局综合楼2楼)
联系电话:0998-2657562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