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院本年度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目前我院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工作正在进行(http://em.scnu.edu.cn/a/20170315/5500.html),经导师组同意调剂的考生,我院研究生办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被同意调剂的考生接到电话后即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登记,经我院确认并发送复试通知,然后考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经研究,我院定于3月27日(周一)至3月28日(周二)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请接到国家调剂系统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及接到我院电话通知的第一志愿入围考生(一区线,经济类/金融硕士:335,英语/政治46,数学/专业课69;管理类:340,英语/政治46,数学/专业课69;教育硕士:310,英语/政治44,专业课一/专业课二66)依时前来我院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在1:1.5左右,最高不超过1:1.8。各专业复试名单、推免生人数、分数线、差额复试比例等稍后公布。
一、复试流程安排
1、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3月27日(周一)8:15-8:45(金融专硕);13:40-14:00(职业技术教育);15:00-17:00(所有学术型专业)
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楼(文二栋)二楼中庭
注意事项:报到时请交验有关材料,具体请见资格审查部分。届时请留下联系方式,领取并填写复试情况表(表2)。
2、全体考生会议
会议时间:3月28日(周二)8:15-8:30
会议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楼(文二栋)一楼演讲厅
注意事项: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坐。
3、专业笔试
笔试时间:3月28日(周二)9:00-11:00
笔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楼(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笔试范围:见http://yz.scnu.edu.cn/a/20160928/222.html。
注意事项: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允许携带不具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请提前15分钟入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坐。请遵守考场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4、专业面试与英语面试
注意事项:请出示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并将复试情况表(表2)交给复试秘书。
(1)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面试时间:3月27日(周一)9:00-18:00
面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楼(文二栋)(分两组进行)
(2)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
面试时间:3月27日(周一)14:00-18:00
面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楼(文二栋)(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3)所有学术型专业研究生
面试时间:3月28日(周二)14:00-18:00
面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楼(文二栋)(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需交验的材料包括(届时请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查验后拿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得参加复试:
(1)身份证
(2)准考证(可从第一志愿学校网上截图打印)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4)政审表(需提交原件,请见附件二。应届生和暂缓就业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5)大学(本科)历年成绩单(如有辅修、双学位等第二专业也请一并提供)
(6)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往届生需此项,办理暂缓就业的考生由毕业学校出具)
(7)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往届生提供,可以先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待录取确认后再补学历认证报告)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应届生提供)
(9)加分材料(如有)
关于加分材料的说明: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请复试报到时提交材料复印件。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0)能够证明考生自身素质的各项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论文、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该材料由考生自愿提供,并在面试时自行提供给指导组)。
(11)如因为个人原因希望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的,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我院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招生考试处备案。如果最终录取了,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上述材料中,除特别说明外,(1)、(2)、(3)、(7)、(8)为复试当面认证必备材料,其余材料可在确认待录取后在4月14日前补交给我院。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与待录取
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包括:
1、专业笔试(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1)外语考核(20分)
(2)专业素质考核(50分)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30分)
其中综合素质考核由专业面试环节确定。面试环节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有部分科目缺考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开排名,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指导组将在复试过后尽快公布结果,我办将会马上与入围考生电话取得联系并在国家调剂系统上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务必立即确认接受待录取,不确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确认的待录取名单届时将统一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请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的考生务必在4月14日(周五)前补齐之前报到交验时尚未交齐的材料并快递到我办(快递上注明姓名、申请调剂的专业及材料名称)。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校医院,集中体检的时间如下表。体检表请见附件三(下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
建议考生在确认我院复试待录取之后方前往体检。考生体检后将由校医院开具招考处盖章的回执交回我院研究生办公室作为已经体检的凭证。没有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须对自己的体检结果负责。体检结果如有异常,校医院将立即反馈至我院,由我院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合格的体检报告也将由校医院直接返回至我院备查,无需考生领取。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用毕业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校医院公章则免重复体检。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五、其他问题
1、交通指引:前往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区可乘坐地铁四号线至大学城北站下或市区广园东路乘坐大学城1线或2线公交到星海学院站、华师站或大学城中部枢纽站下,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华南师范大学。前往石牌校区:地铁三号线华师站、BRT师大暨大站出站即达。石牌校区与大学城校区也可相互直达:BRT师大暨大站B25公交到星海学院站或华师站下车。详细可自行上网查询;
2、食宿: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生活区学南9栋,联系电话:020-39310419。不同标准价格不同,请自行咨询。考生可在华师生活区的楠园和翰园饭堂购买餐票就餐,丰俭由人。
3、招生简章、招生人数、指导组简介、考试大纲等资料请查阅我院预调剂系统(http://em.scnu.edu.cn/yjstj/login.php)首页的菜单栏。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考试处和我院网页的相关通知,并保持通信畅通。
4、录取通知书和调档等有关事宜在6月份下旬到7月初由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统一安排。所有录取的考生均应在9月1日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硕士生导师将在9月份入学后经双向选择确定。
5、投诉与建议:我校2016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
①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20-85211016;传真:020-85211015;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②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电话:020-85213863;传真:020-85213484;网址:http://zkc.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六、联系方式与地址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系统:http://em.scnu.edu.cn/yjstj/login.php
联系方式(传真):020-39310352(工作日:9:00-12:00;14:00-16:4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文二栋)研究生办公室(510006)
快递时请务必注明考生的专业、姓名和材料名称。同时为确保您的快递能及时送达我办,建议采用顺丰等全国著名快递公司的快递服务。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