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专业
035102法律(法学)
二、调剂要求
1.必须达到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本专业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含单科与总分)。
2.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本科为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调剂申请。
3.考生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必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三、调剂说明
1.有意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fxyzs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初试总成绩+本科毕业学校+专业名称+是否通过司法考试”。建议将所有材料合并为单个word或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同邮件主题名。调剂指标有限,我院仅在预调剂申请登记的考生中进行调剂,暂不接收书面或邮件申请材料。
(1)调剂申请表(详见附件)
(2)初试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网络查询截图
(3)司法考试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司法考试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网络查询截图
2.经专业指导组同意调剂后,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电话或学院网页通知考生复试事宜,请您密切留意。
3.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即登录国家调剂系统进行登记,收到国家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完成复试前的调剂手续(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勿在国家调剂系统登记,以免浪费志愿)。届时同意复试的考生再将有关书面材料(调剂申请表、成绩单原件、政审表、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按要求提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如使用快递,请写清楚考生姓名、申请调剂的专业和材料名称)。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一栋211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10085,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6:30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