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选调专业有何要求?
选调机关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5)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选调机关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选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选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选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6.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须提供符合选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7.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曾在工商部门工作的,放宽至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如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
8.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供审核。
9.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相应的选调职位,需提供该专业的学位证书。
10.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11.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选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
二、关于报名
12.如何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事宜详见《2017年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13.现场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选调现场报名设人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性别、年龄、报考专业和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职位条件进行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和选调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职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本人条件不符合选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4.填写《2017年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2017年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简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选调机关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15.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必须带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16.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17.笔试地点在哪里?
请于2017年4月12日登陆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zqgs.gov.cn/)自行查阅。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1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19.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足球游戏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
20.《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2017年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选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2017年肇庆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2017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参考行为,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22.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3.报名咨询电话和时间是什么?
咨询电话:0758-2738525。
咨询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时间除外)。
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24.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什么?
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足球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