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9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9日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报名方式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1份。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9:00至2012年7月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9日至11日。网上缴费时间:请考生于7月12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自行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市直单位考生请到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地址: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9室(泰安市东岳大街143-6号)。报名联系电话:8298459。
县市区考生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7月11日。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行安排。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75元。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及作答方式不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四)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六、特别声明
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3、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考生请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届时不下载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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