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尚的药学职业道德、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具备药学及各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药学科研方法和技能,能够从事药物研究与开发、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等领域从事药物设计、合成、药理实验与评价、药物制剂与剂型设计和制备、药物分析检验、质量鉴定、药品调剂以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科学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1. 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能够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认识、分析问题;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
(2)具备较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明确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为促进、维护药学职业的各项基本要素而努力实践。
2. 知识要求
(1)具备较宽厚的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基础及临床医学相关知识。
(2)系统掌握药物设计与合成、药物制剂、药物质量控制、药效学评价等基本方法与技能,掌握药事法规,具有药物生产与药事管理的基本能力,熟悉新药临床评价的基本方法。
(3)熟悉新药研究与开发的基本过程。
3. 技能要求
(1)掌握药物合理、安全使用、药物评价与利用、药物经济等理论知识,具有进行用药调查与分析,提出合理使用医药卫生资源的知识与技能。
(2)具有与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有效沟通和合作的技能,具备基本的药学及药品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合理用药提升药学技术服务质量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能力,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药学、化学
主要课程(共17门)
高等数学无机化学物理学有机化学生理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事管理与法规药物毒理学天然药物化学 药剂学药物分析生物药剂学与药动学
主要教学与实践环节
公共基础课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学习二年半,毕业实习时间安排一般不少于20周;学生学习结束,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一级考试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校学位英语统测后,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方可获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去向
50%左右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他在省市级医院从事药学服务工作或者在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从事生产、研发、销售等工作。
咨询电话
025-8686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