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及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有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创新创业精神,掌握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基本理论和技术,融精神心理障碍预防诊疗康复,以及心理健康促进为一体的应用型精神医学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理想和创业创新精神;
2.具备较广泛的社会科学理论及人文、自然科学知识;
3.具有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熟练的临床技能,掌握对人类精神心理疾患的
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具有优良的职业态度及人际沟通能力,能从事临床医疗、心理咨询及教学工作;
4.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知识,有参与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竞争的基本素质;
5.能够较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
6.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水平或通过校学位英语统测,能够运用英语阅读、翻译本专业文献。
学位授予 医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人文医学
主要课程
细胞生物学、基础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学、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理学、微生物与免疫学、医学统计与流行病学、诊断学、外科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心理学、精神医学、医学心理学、神经病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医患沟通学。
主要教学环节
公共基础课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学习三年,临床实习一年,其中通科实习半年,专业实习半年。部分课程进行中英文双语教学;学生学习结束,完成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省计算机一级考试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校学位英语统测后,方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