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文件精神及《扬州大学2017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规定,现对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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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