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小学增班、缺编缺科、教师退休等问题,确保9月1日正常开学,计划从农村小学中考选部分教师,现制定考选方案如下:
一、考选计划
1、兴安学校
兴安学校考选小学教师14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3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2、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需考选小学教师18人,其中语文7人、数学6人、英语1人、音乐2人、美术2人。
二、考选条件:
1、小学教师考选从农村小学符合考选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中进行考选,考选名额不分配到学校;
2、教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专业技术等级证专业须至少有一证专业与所报学科相同(连续三年任教该学科且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也可报考);
3、教龄满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8月1日);
三、考选方式
统一采用笔试加奖励加分的形式进行。
四、考选程序:
(一)报名
考选报名工作定于2017年8月9-10日进行,凡符合规定范围和报考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选报名表与承诺书(报名表、承诺书从公告中下载),交1寸免冠照片3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证、身份证、相关加分证书到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同意后在报名表上盖章,本人持上述原件资料到教体局审核盖章,再到县人保局公务员管理股复审报名(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加分证书)。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全过程,各级部门要严格把关,如发现出具虚假证明或参与舞弊情况,提请县监察局介入调查。
(二)组织笔试
考务具体工作由县人保局负责,县教体局配合。
1、考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上午9:00-11: 00
2、考选地点:横峰中学
3、考试范围: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
(三)奖励加分
符合规定范围和条件并已参加考试的教师按照下列相应规定和标准予以加分:
1、荣誉类:2015年以来获得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奖励称号者加3分。获得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奖励称号者加2分;获得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奖励称号者加1分。
2、技能竞赛类:2015年以来所任教学科参加学科专业技能评比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分、1分,市级一、二等将分别加1分、0.5分,县级一等奖加0.5分。
3、指导学生类:2015年以来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分、1分,市级一、二等将分别加1分、0.5分,县级一等奖加0.5分。需要有指导教师证书。
奖励加分相关证书需与报名表同时提交,逾期补交无效,每类取最高一项加分,最高分为3分。不同类别的可累积加分,三类加分最高分为9分。
(四)录用
考选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按总成绩的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岗位,提交县教师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正式办理调入相关手续。县城学校若无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调入教师职称必须降低一级聘任(同时工资降低一级)。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师选聘和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袁飞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戈竹武、副县长王芳、邱俊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保局、教体局、财政局、编办、监察局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保局公务员管理股。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和考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