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办法》(惠府[2014]68号)、《关于下达博罗县2017年度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的通知》(惠市军转[2017]5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17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类选岗实施方案,现将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类选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类选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由县军转办负责(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纪委驻政府系统纪检组相关人员参加)。
二、分类选岗的地点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大道西326号)七楼会议室。
三、分类选岗人员排序依据
副团职军转干部以县军转办公示的考核分为准;副营职(含技术十级)以下军转干部以市军转办公示的考核分和考试分为准。
四、分类选岗的时间及方法
分副团职、正营职、技术九级和副营职(含技术十级)以下四个批次逐批逐个进行:
第一批:11月15日上午9:00进行。参与选岗的副团职干部3人:杨秀军、代永卫、周双寿
选岗岗位:县公安局主任科员1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1名、县残联(参公)主任科员1名、县供销社(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1名。
第二批:11月15日上午9:30分进行。参与选岗的正营职干部1人:蒙海潮
选岗岗位:县科协(参公)副主任科员1名、湖镇镇政府副主任科员1名。
第三批:11月15日上午9:45分进行。参与选岗的技术九级干部1人:李有朝
选岗岗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1名、县中医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8级1名。
第四批:11月15日下午3:00进行。参与选岗的副营职(技术十级)以下干部18人:周飞、郑杰、胡世宝、张才丰、范晓明、蒋小云、夏春、钱诚、侯兆祥、杨晓乾、徐鹏博、刘引、艾胜利、刘志强、滕波岸、徐亮、刘伟、方石兵
选岗岗位:县国税局(具体定岗定位由国税系统确定)科员1名、县老龄委办科员1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1 名、县外事侨务局科员1名、县房管局(参公)科员1名、县水果办(参公)科员1 名、罗浮山管委会科员1名、县看守所科员1名、县拘留所科员1名、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科员1 名、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科员1名、县公安局罗浮山派出所科员1名 、县公安局龙溪派出所科员1名、县公安局龙华派出所科员1名、柏塘镇政府科员1 名、杨村镇政府科员1 名、石坝镇政府科员1 名、公庄镇政府科员1 名、麻陂镇政府科员1 名、观音阁镇政府科员1 名、县农业推广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九级职员1名、县体育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九级职员1名共22个岗位。
五、有关要求
1、参与选岗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选岗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公告规定的选岗地点。无故缺席、电话联系不到、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由县军转办在选岗完成后剩下的岗位中指令性安排。
2、确有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参与选岗的,可以委托他人根据军转干部本人的意愿选岗。被委托人必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亲笔签署《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军转干部本人的签名和手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由县军转办在选岗完成后剩下的岗位中指令性安排。
3、选岗逐批逐个进行时,由选岗人在对应的选岗表上签名,不签名视为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由县军转办在选岗完成后剩下的岗位中指令性安排。
博罗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