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在三水区各镇(街道)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道)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说明: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1)。
(三)基本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在党政部门工作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如报名人数少于1:3的比例,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同版,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12月20日。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ssczbgs@163.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姓名+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选调+发送日期”压缩件,发送后需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原件,否则将取消考察资格。同时,招录单位将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或信函考察、查阅档案材料等办法,重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体检
对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是否进行依次递补人选,由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数、考试成绩等情况决定。)
三、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二)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需重新确定。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
现场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号区财政局11楼1103室。
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5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