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莞市教育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东莞市教育局机关科员2名,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科员(参考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任公务员满2年(时间截至2017年12月1日);
(二)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毕业专业不限;有教育行政或学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 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四)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者;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发送电子资料到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7日至15日。
2.报名联系人:宁老师、宋老师,咨询电话:0769—23126003。
3.报名材料:《东莞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近期本人撰写的文稿或参与撰写的大型文稿1-2份,近两年内的体检健康证明(报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个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证件(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和近期电子版证照。请将有关资料压缩文件夹并注明“姓名+机关或招考办”字样,同时发至邮箱7611028@qq.com。
(二)资格初审
东莞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选拔并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体检,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
(五)录用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平级调动手续。
本通知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