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注意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2〕32号)、《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组电明〔2012〕61号)和《云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文件要求,通过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和应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规定,确定了61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体检人员,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体检人员名单(共61人)
岑 爽 马荣菊 屈志航 岳清胜 陆贵宇 梁光丽
侯顺高 李贵如 王志芬 张红梅 刘正武 王李凤
刘泰骏 李廷发 沈 恋 黄 神 苏海涛 王代箐
陆 爱 李 娟 李文燕 蒋近华 李欣欣 苏 周
余文龙 李远宇 胡志宽 刘 锐 盘文海 陈永奎
卢河义 王 鹏 李文弟 吴国平 许文娟 李 根
黄 根 王 菊 严星惠 古 瑜 谢 娇 范飞成
陆在府 韦仁伍 李艳文 陆仕海 李玉连 王恩锋
刘 胜 沈林菲 王义明 农红波 刘 俊 蒙素然
卢荣杰 黄富锦 宋世娇 陆东云 陆正彩 黄绍明
刘媛媛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12年8月5日上午8:30。
(二)体检地点:广南县人民医院(新)。
(三) 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于2012年8月4日14:30—17:30时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和1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广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报到并领取体检表。
(四)体检费用为2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档案卡(原件),报县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其余报考人员体检费用自付。
(五)各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12年8月5日上午8:00 准时在县人民医院大门口集中,并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以便核实。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按弃权处理。
(六)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需在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的顺延取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 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体检当日空腹,保留尿液。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四、纪律监督
整个体检工作过程,将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广南县纪委、监察局:0876-5156156
中共广南县委组织部:0876-5155806
咨询电话:
中共广南县委组织部:0876-5155813
广南县人社局:0876-5159943
广南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