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9名非常任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常任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非常任委员是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议,参与行政复议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审议、决定。非常任委员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二、应聘非常任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正严明;
(三)党政机关、律师、大专院校及其他行业的法律专业人士;
(四)身体健康,有条件参与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
(五)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应聘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非常任委员的报酬
非常任委员从事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没有固定报酬,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可按照委员办案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应聘方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绥化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申报表》,发送至邮箱suihuafzb@163.com。报名时间截止到中国足彩网:7月31日17时30分;
(二)绥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应聘条件和有关程序,确定初选名单;
(三)进入初选名单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法律职业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三份。
六、遴选程序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依相关程序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决定聘任的,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颁发聘任书。
联系人:夏冬梅 王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