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同市灵丘县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公告
为解决我县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经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制定,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实施方案的批复,现将大同市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待遇及要求
1.招聘计划总额30名(其中:小学教师岗位1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名;幼儿园教师岗位2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本公告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要求一览表》。
2.招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灵丘县正式在编教师,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幼儿园教师仅限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户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幼儿园岗位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时间截止于1年试用期结束时间”。
6.年龄:1990年11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为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的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灵丘县辖区内在编的公办教师(含服务期满,已入编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20年服务期满,未递交辞职申请,且未被批准辞职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7.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8.聘用后即与聘用单位直接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是专门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军人也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人报名,则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自动纳入一般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
2.本方案涉及到涵盖毕业、辞(职)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任职期、教师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3.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相应招聘岗位,并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和考生实际报名情况,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情况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不达规定开考比例(3:1)的,则将该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报考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进行岗位改报。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岗位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分别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公告发布到开始报名)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挑选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自报名之日起至试用期满止)。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名
(1)现场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报名时提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应与所学专业、所报考的岗位学科相一致。2020年应届毕业生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教师资格证的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并签订《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涉及本人签字的,报名时面对工作人员现场亲笔签字)。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 —2020年12月7日。
(4)报名地点:灵丘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人事办公室。
(5)制定《新冠疫情防控预案》,落实落细防护措施。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的考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后,方可进入报考场所。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应聘手续时必须提供与报名信息对应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者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5),由服务所在地和当地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审核表填表说明)。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4、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教育理论、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教学能力测试
考生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选。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确认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教学能力测试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教学能力测试委托专业招考机构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进行测评,要求应试者使用普通话参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要求全英语教学。
1.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应聘人员教材及教师用书自备,小学使用山西省2020学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目录中五六年级大同市通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英语教材,江苏教育出版社数学教材。幼儿园使用由朱家雄主编,海燕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发行的现行大班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含)分以上,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3.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每位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测试成绩。
5.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最终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同1个岗位,若最后1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在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招聘岗位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安排上岗,聘用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定岗、合同鉴证、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
1、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我县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五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要求
1.根据山西省有关规定,考试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手机健康码、行程卡绿码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防疫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考试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11月15日以来,去过天津市、上海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考试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应及时报告公开招聘面试领导组,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5.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 强化应急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 构建全程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结果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公开招聘领导组、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15234209696 13028087793
考务咨询: 0352--852279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
2.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0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11/28/10336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