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雇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3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积极投递简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的方式进行考评。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积极服从工作安排,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
5.具备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报名限制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申请: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
5.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中必须有近照)及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同邮件主题)发送到指定邮箱(gzgjswdgwh@gdd.gov.cn),邮件主题:招聘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认证报告
(3)职称证书(如有)
(4)个人简历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四六级证书、驾驶证等)
3.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的,招聘单位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任一招聘职位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简历筛选及资料审核
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对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及筛选,经筛选后并审核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道德品质、合作意识、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岗位设置的优先条件、学历高低、面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由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对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相片1张。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等凭证;就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没有上述凭证的可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其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其空缺的资格复审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参加体检对象。
1.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医院,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组织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请应聘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由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确定人选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及工作考核等情况考虑是否续聘。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及“行程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穗康码”及“行程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等线下选录活动。
(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谈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其它说明
1.本次招聘凡未按要求参与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凡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3.请应聘者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准备学历及学位、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
4.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未尽事宜以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解释为准。
6.咨询电话:020-84294340,陈先生。
广州国际生物岛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339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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