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街人才队伍,穗东街道综合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1人。
(二)岗位说明:主要负责文件(包含保密文件)交换及处理、公车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招考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有服役经历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能够接受不定时加班。
(二)报考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内(以上年龄计算至2021年6月21日);
(三)具有文件保密意识和纪律意识;
(四)持C1驾驶证,有B1驾驶证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02党建办(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可直达)。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6496。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并填写《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4.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5.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请联系工作人员020-82066496。
四、录用方式
(一)实操。具体实操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实操、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拟录取人员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参照综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管理。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6月21日。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签署《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及《承诺书》,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招聘活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另需提供考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报考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339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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