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板桥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社会保障就业信息岗2名;
2、卫生和计生协办岗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 报名人员要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件》或《就业创业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且未享受过其它就业优惠政策。
2、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和业务系统,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3年 3月8日9:00至 3月18日17:00。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板桥镇党群服务中心(江桥街政府高层大楼)报名,联系人:黄师,联系电话:15912049142;李师,联系电话:13324904656。
(二)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罗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认定后出具的《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3、5、9页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2张免冠2寸证件照。
六资格审核
板桥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审。
七组织面试
笔试、面试由板桥镇人民政府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罗平县人社局备案,板桥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所招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与板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为每月2500元(不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本公告由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jTNRZu3latBQDTzS4XR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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