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性质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务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2. 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4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金融方面学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 无精神病(或人格障碍)、慢性病和传染病;
4. 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团队意识,服从安排,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5. 本岗位需到施工现场检查工作,需具备吃苦耐劳精神;
6. 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录入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indows、office等办公软件和包括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 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 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6. 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
7. 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此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休息。
2. 报名地点: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二楼人力资源部,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现场填写);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符合岗位需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由应聘人员到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安宁市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部领取公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招聘时间内提交。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相关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拟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薪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40元/月。转正后薪资:基本工资2000元/月+岗位工资(二类岗位工资800元/月)。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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