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检察系统
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法检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就怒江州检察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6楼会议室(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怒江大道308号)。
(三)面试对象
报考怒江州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详见附件)。
(四)面试方式
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进入备考室后,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阅读案情,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不得在题本上涂画)。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其中,考官指导语3分钟内;考生按控辩顺序对案例阐述己方观点各3分钟(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自由辩论各5分钟,最后陈述各3分钟。
(五)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以及怒江州2024年度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以上证件材料在面试报到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现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以《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为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保留两位小数合成。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导至休息室等候,待整场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面试结束后将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在怒江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4月27日上午7:30前到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报到,8:0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8:00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以及怒江州2024年度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外,必须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关闭后的通讯电子设备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按规定上交资料和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报到时应将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以及怒江州2024年度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候考室候考。
4.封闭期间考生不得对外联络,不得与面试考官和已经面试完的考生接触,不得与工作人员交谈,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上卫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不能高声喧哗,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5.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及控辩方。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抽签。考生应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以便备查,经引导人员按顺序引导进入考场面试。
6.面试时,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佩戴具有行业特征和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说明:“考生不得提及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7.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进行公务回避。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面试结束后不允许带走题签、草稿纸、及检察官助理职位考生在备考室准备的面试提纲。
9.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10.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及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1.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2.考生如对面试相关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详见《报考指南》)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8日上午08:00,怒江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怒江大桥江西桥头原金桥园旧址)。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渐变蓝底照片1张、签字笔。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非司法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司法警察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
(四)体检注意事项
1.按照体检时间及地点要求按时达到体检地点。
2.体检须开展是否属于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对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生,一律不予录用。
3.为不影响体检结果,考生在体检前一至二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
5.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者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提醒事项
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阅读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同时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联系或咨询电话: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86-3565811)。
附件:
怒江州检察院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怒江州检察院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职位 面试人员名单.xlsx
来源:http://www.nujiang.jcy.gov.cn/ggl/202404/t20240423_64297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