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法检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等后续事项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曲靖市法检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各职位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等后续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综合成绩
曲靖市法检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综合成绩详见附件。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拟于5月开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各招录单位通知为准,请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司法警察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携带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准考证》和《曲靖市2024年度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原件,近期半寸免冠证件照2张。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报考者的家长、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时须空腹憋尿参检,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
3.处于生理期、孕期和哺乳期的报考者,应在体检当天开始体检前向体检工作人员如实报告身体情况,待体检医院确认后,填写延期体检申请书,并明确延期检查项目的检查日期。
4.报考者到指定地点报到后,须立即关闭有通讯功能的所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待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方可到工作人员处领回,并迅速离场。
5.体检时,进入体检的报考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6.请报考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进入体检的报考者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报考者,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参加体检的报考者,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四、体检或考察阶段递补
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招录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http://qjzy.chinacourt.gov.cn/)和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http://www.qujing.jcy.gov.cn/)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有关注意事项
请报考者及时、持续关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和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曲靖市法院系统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综合成绩表.xlsx
曲靖市检察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综合成绩表.xlsx
来源:http://www.qujing.jcy.gov.cn/ggl/202404/t20240429_64415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