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四)坚持事业为上、注重业绩、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2名,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2025年1月前未达到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4日09:00至2025年1月2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登录“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网站在线报名(网址:https://jkq.dali.gov.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上传相关报名资料。
(2)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请仔细查看岗位要求后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只接受线上报名,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
(3)应聘者需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①《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签名需手写并按手印);
②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管理年限和工作履职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上传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允许进行修改,应聘者填报报名信息时,须准确、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其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评分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若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并列进入后续程序。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1: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才能进入后续程序。
(四)资格复审
履历业绩综合评价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2)、个人简历1份;
2.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
3.若资格复审出现证件资料与报名材料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应聘。
(五)履历业绩综合评价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进行履历业绩综合评价,依据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岗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量化评分。评分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50%计入综合成绩。
应聘者具有以下条件或经历的,给予相应评价加分: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2.具有5年以上县(市、区)属及以上国有企业高层岗位管理经验的(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按学位层次适当加分。
4.获得过县(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可按表彰(表扬)层次适当加分。
(六)确定和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履历业绩综合评价×50%。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得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在“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实地走访、谈话、函调、征求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因考察不适宜任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人员确定及拟聘用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大理经开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并在“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存在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难以及时查实的,暂缓聘用。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任职
决定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职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或电话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国家级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登载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0872-2329150
咨询电话: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872-232323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附件:1.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岗位表
2.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诚信承诺书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13日
点击进入报名链接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hsSuTWdXtvcL9pavF5MAQ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