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云南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2013年被列入省教育厅单独招生学校,按照《2013年云南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简介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云南省八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校是云南省“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文明单位”、“省级高职高专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学院以冶金、建筑、机械、材料、电气、管理等专业为主,培养适应现代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高等技能应用型人才。
学院代码:12393。(省内代码5326)
校址:云南省昆明安宁市昆钢建设街82号。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一专)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教育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毕业生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和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学费和住宿费:(见《2013年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
二、 单独招生人数和专业
招生系部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冶金化工系 | 冶金技术 | 36 |
建筑工程系 | 工程造价 | 36 |
机械工程系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36 |
电气工程系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6 |
管理工程系 | 会计与统计核算 | 36 |
合计 | 180 |
三、报名
报名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和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报名办法:
1、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2、每个考生选择我校后,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明确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4月14日前到当地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并向当地招办交纳报考费130元/生。
4、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4月20日—26日期间,自行登陆云南开放大学网站(www.yno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报名”进入“单独招生系统”,与我校审定公布的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考分
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知识考试 +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一)文化知识考试
1、考试科目:采取综合试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100分、数学80分、英语70分、政治50分,共计四科、总分300分。
2、考试方式:计算机网络考试,计算机现场评分,考生签字确认。
3、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共计150分钟。
4、考试地点:昆明地区考生,由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其他州市考生,由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7、文化知识考试免考对象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凭省教育厅认可的获奖证书,由考生报考的联盟学校认定该考生不再参加联盟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直接进入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向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经当地招考办审核确认(盖章)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8、考生考试期间相关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二)综合素质面试
1、综合素质面试名单公布时间:4月27日笔试当天下午15:00点,在我校网站( http://www.kmvtc.net)上公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综合素质面试时间:4月29 日上午9:00点。
3、综合素质面试地点: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安宁市昆钢建设街82号)
4、综合素质面试要求: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5、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综合素质等。
6、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确定:由面试考核专家组每个专家各自评分,计算出平均分后成为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7、考生面试期间,我校可帮助联系食宿,费用自理。
(三)考生综合成绩:按文化知识考试分 +综合素质面试分计算出考生的综合得分,作为考生的单独考试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十不准”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二)录取程序
1、录取的考生名单,于5月10日前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2、考生录取名单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在云南招考频道和我校网站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单独招生未被录取或正常退档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
3、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学校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的高考或对口中职招生考试;未被我校和其它省级示范校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或对口中职招生考试。
六、招生监督
整个单独招生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七、其它事项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建设街82号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邮编:650302
联系电话:0871-68604025,0871-68607204
电子邮箱:kungangzhaoban@126.com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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