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被列为2013年云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校,为做好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全称: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院校代码:12555,在滇招生院校代码:532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普高生和“三校生”(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考。
三、招生计划、专业、收费标准
(一)招生计划:200人。(按教育部公布的计划执行)
(二)招生专业:
(三)收费标准:
1、学费:45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450元/生•学年。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4月7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报名。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并于4月14日前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签字确认 。
2、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4月20日—26日期间,自行登陆云南开放大学网站(www.yno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报名”进入“单独招生系统”,与我校审定公布的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费:130元/生,交当地县(市、区)招考办。
五、考试办法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已参加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等八所院校组成的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联盟统一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统一要求参加考试。
(一)采取文化知识网络考试(300分)加综合素质面试(300分)相结合的方式,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二)文化知识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考试为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2、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00、数学80、英语70、政治50,总计300分(试卷为涵盖四个科目的综合试卷)。
4、考试大纲:参照《2013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
5、网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9:00至11:30,共150分钟。
6、网试地点:昆明地区考生,文化考试统一由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地点另行通知。其他由各地(州、市)招办指定网络考试地点。
7、文化知识考试免考: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凭省教育厅认可的获奖证书,由我院认定该考生不再参加联盟组织的文化知识计算机网络考试,直接进入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经当地招考办审核确认(盖章)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三)综合素质面试。
1、综合素质面试名单公布时间:4月27日下午15:00点后,登陆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navc.com)点击进入招生就业网→招生网进行查询。
2. 综合素质面试时间:4月29日9:00开始。
3. 综合素质面试地点: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茭菱校区(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128号)。
4. 综合素质面试要求:考生需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可带特长作品。
5. 综合素质面试标准: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由学校组成综合素质面试专家考核组,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300分。
(四)考生综合成绩:按文化知识考试分(50%) + 综合素质面试分(50%)计算出考生的综合得分,作为考生的单独考试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此成绩在联盟学校之间相互认可。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 专业志愿录取以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的,则作退档处理。
(二)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招考频道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被录取考生于5月10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的,可继续参加今年的全国统一高考。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于5月中下旬寄发。
七、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凡是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的评选。学校承诺:决不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
(五)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单独招生有关规定,热情为考生服务,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纪律,实施阳光招生,全面方便广大考生,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128号 邮政编码:650031
招生办公室:0871-66074026、66074027、65338916(传真)
纪检监察室:0871-66074414
学校网址:http://www.ynavc.com
招生办公室邮箱:ynavczsjy@163.com
十、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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