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其他人员请关注各地教育网站公告。
二、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下方有本人身份证号码。
三、体检时间
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4月22日、5月2日;
江南大学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4月23日至29日(周日不体检);
市区社会人员教师资格申请者:5月3日至10日(周日不体检)。
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7∶45-11:00,下午13∶30—4:50。
四、体检费用
普通体格检查:6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增加检查项目)体格检查:110元/人(女)或100元/人(男)。
五、体检地点、电话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医院医疗大楼乘9号电梯至18楼),可乘公交线路:2、26、40、52、87、88、89、112、131、359、766至第九人民医院站下。电话:85867999转体检中心。
六、有关体检规定
1.体检表在体检收费处领取。申请人应向工作人员报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点”及是否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既往病史”,并确认签字。体检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的,请增加胸片检查。
3.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念珠菌等检查项目,其中抽血检查务必于上午10:30前。
4.申请人不按时参加体检、无故漏检项目的,将视同不合格处理。
5.体检表由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转交教育局,不需申请人领取。
无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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