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对象
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需要参加教学能力考核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附后,符合免说课条件的申请人员无须参加)。
2.考核地点
扬州市翠岗中学(维扬路459号)
3.时间和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于2013年4月21日上午6:30前携带身份证准时抵达说课地点。
4.考核费用
教学能力考核收费120元(4月21日到考核地点缴纳)。
二、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1.考核形式为说课。
2.说课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范围为高中段或中职现行教材(文化课一律使用高中教材),考生无需自备教材,不得将电子设备带入考核地点。
3.认定英语教师资格必须用英语说课并用英语书写说课案。
4.4月23日在扬州教育网“教育概览”栏,“人事管理”下“资格认定”内公布教学能力合格人员(含免说课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咨询电话:0514—87318699
附:2013年扬州市教育局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jyj.yangzhou.gov.cn/JYJ/tzgg/201304/d705ef12219a4f7da485b0ad896add9f.shtml
扬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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