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政府决定,从师范类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中通过公开考试、讲课的形式,择优录用部分幼儿、小学和中学教师。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招聘名额60名
幼儿教师:10人
中学教师:15人 其中:数学2人、物理2人、化学2人、英语2人、语文2人、音乐 1人、体育3人、美术1人。
小学教师:35人 其中: 数学10人、语文10人、英语 5人、音乐 2人、体育 2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4人。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具有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中学、小学教师)。
4、报考中学教师的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报考小学段教师的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幼儿教师要求幼师以上。
5、五官端正,无口吃,无失聪,无纹身,无传染病,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8日—2013年7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昔阳县政务大厅
报考者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昔阳县政务大厅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费、考务费每人110元。
咨询电话:0354-4326293 0354-4122121
四、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为《基础课》和《专业课》。
《基础课》总分100分,内容分别对应学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报考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各占50分。
《专业课》总分100分,均为本学科所要求的大专以上专业知识。(报考中学教师为本科专业知识、报考小学教师为专科及以上专业知识、报考幼儿教师为幼师专业知识)。
2、《基础课》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课》成绩占笔试成绩的70%。
3、笔试总成绩占本次招聘教师总成绩的70%。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讲课
1、笔试考试工作结束后汇总考生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学段学科由高到低顺序排队,按招聘名额与参加讲课名额1:3的比例确定讲课入围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可同时参加讲课。若某学段某学科参加考试人数不达招聘名额的3倍时,核减该学段该学科的招聘名额,核减名额全部增补到幼儿教师职位,幼儿教师职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核减名额。
2、讲课内容:中学讲课范围为九年级下学期内容,小学讲课范围为六年级下学期内容,幼儿为大班下学期语言或数学。
3、讲课方式:入闱讲课的考生分别按报考学段学科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时间2小时,备好课后按讲课抽签顺序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4、讲课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5、讲课时间及地点以讲课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名额,按笔试和讲课的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确定拟招聘人员。
2、拟招聘人员全部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按照《晋中市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下一名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名次递补。
七、聘用
1、经考试、讲课、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者,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资格。
2、正式聘用后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增补。
3、正式聘用后,在昔阳县服务年限不少于十年。
八、公示与监督
本次招考实行公示制度,招考方案、笔试成绩、讲课成绩、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均要进行公示。
笔试、讲课、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54-4122351
未尽事宜由昔阳县招聘教师领导组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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