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海域使用管理法》周年宣传活动。为更好的开展我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提高用海者的法律意识,年初,我局籍《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与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制作《海域法》宣传短片,并在番禺电视台播放。二是在《番禺日报》刊登《海域法》全文,定期报道全区海域管理动态。三是在我区主要渔区和海岸竖立宣传告示牌。四是向用海单位和涉海部门派发《海域法》宣传小册子。
2、组织“2003海盾”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为打击违法用海行为,推动海洋经济综合发展,促进我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8—10月,我局组织开展了“番禺海盾2003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严厉打击和威慑海洋违法用海行为,有效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促进海域使用登记办证率的提高。据统计,全年初审《海域使用权证》43个,占全区用海单位的42%。
(二)提高海洋资源保护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努力促进我区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
1、认真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今年是南海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以来的第五个年头,休渔期的各项工作逐渐步向自觉化、制度化、常规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5月中旬,我区召开伏季休渔工作会议,通过了《番禺区2003年休渔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国“非典”疫情,对全区休渔工作作了统一部署。二是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传播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横额和标语等方式,扩大宣传,使休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三是认真抓好伏季休渔“四防”安全工作,将休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至8月1日12时止,全区182艘休渔对象,无发生任何违反休渔制度行为。
2、做好增殖放流工作。为促进海洋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我局积极做好江河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今年6月8日,以水产品交易市场码头为省人工增殖放流中心现场,论文代写 共投放四大家鱼2100万尾,中华鲟5000尾。省、市及区有关部门的领导200多人参加了放流活动。
3、营建莲花山狗虱涌公益性红树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区。今年4月,我局于石楼镇莲花山东面,狮子洋西岸,占地约200亩的滩涂(长1100米,宽120米)营建红树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区。目前,红树林长势良好,林高3米以上,吸引不少飞禽野鸟栖息其间,滩涂区域水生动物明显增多,整治效果明显。此外,小虎燕尾滩涂公益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区的论证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4、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年初,对全区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通过派发宣传单、专项执法以及现场教育等形式,提高经营利用者(尤其是酒楼食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2003年全区共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66个。
5、做好海洋资源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四、渔政执法管理工作
(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渔业水域生产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积极贯彻实施《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相对分开原则,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渔政大队积极参与广州渔政支队组织的广州地区 “护渔四号” 联检和省总队组织的“碧海”行动、“护渔三号”行动。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辛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加强渔船和渔场管理、打击非法捕捞和违法用海行为、保护海洋环境和完善安全措施、维护海上生产秩序的联合执法行动。据统计,1—12月,渔政44163、渔政44164两艘执法船累计开航204天,航程7336.5海里,处理违章渔船202艘次。共处理违法电鱼案件8宗,清理滩边罟28200米,大口笼384个,“三无”渔船5宗。从严查处禁渔区线内底拖网作业和电、炸、毒等违法捕鱼作业。
1、开展清理取缔非法修造船厂(点)专项行动。根据《广东省清理取缔非法修造船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规范我区船舶修造业,保障船舶修造厂(点)合法权益,杜绝“三无”、三证不齐渔船生产源头,今年1—3月份,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我局牵头,联合工商、质监、交通(航务)、海事部门,组成专项行动组,对我区63间修造船厂(点)进行普查、清理整顿,其中证照齐全的13间,占20.6%;无任何证照的27间,占42.9%;证照不齐的23间,占36.5%。对无任何证照的修造船厂(点)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证照不齐的23间,要求船厂限期补办手续。10月6日,省渔船检验局对我区13间具有固定的厂房、配备了一定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具有相当的生产能力的证照不齐船厂进行了初审、抽检,有关申请技术认可的材料已上报省船检局。10月15日,为巩固和扩大清理取缔成果,防止非法渔船修造厂死灰复燃,广州渔政支队、区打私办、工商、海事、区海洋与渔业局、运政以及广州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对番禺区沙滩船厂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均未发现有死灰复燃的违法经营现象。
2、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防治“非典”工作形势的需要,强化全社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合法经营,从严打击非法经营、宰杀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今年我们开展了三次水生野生动物检查行动。一是元月8日,按照上级精神,我渔政大队参加广州支队联合查处“食人鲳”行动,派出4名执法人员,对酒楼、市场、养殖场、动物观赏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食人鲳”。二是6月中旬,我渔政大队在番禺辖区内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三是11月18日至20日,根据省总队《关于开展秋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广州支队的统一部署下,我渔政大队抽调精干执法人员18人,分为二组行动,对番禺区所管辖的酒楼、宾馆、食肆、水产品交易市场、养殖场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酒楼90家,查出违规酒楼12家(其中有11家无证经营)。这些违规经营的水生野生动物数量都很少,情况不算严重,均作了教育处理。
3、认真配合打私办抓好反走私工作。为确保我区渔船正常开展渔业生产,防止渔船走私,我局积极配合海关、边防等部门做好海上渔船反走私工作,共参与区打私办联合行动3次,查处1宗走私红油案件,缴获红油4.5吨;我大队执法过程中查处渔船走私案件4宗,并即时将案件移交给海关处理。
(二)加强渔船渔港管理,促进渔区经济发展
渔港好比是渔船的家,是渔业生产的后勤基地,它集渔船补给、避风、水产品销售、养殖以及渔村城镇建设为一体,是一切渔业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一年来,我局狠抓渔港建设,完善渔船管理,改善渔区基础设施,促进渔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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