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多媒体软件制作员考试即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会计软件多媒体软件制作模块,主要是培养考生使用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和多媒体制作软件,开发或制作多媒体软件产品的能力,从事广告、电子出版、光盘制作、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使用计算机介绍单位和产品等人员都可以参加多媒体软件制作模块的培训和考试。
目前,多媒体软件制作模块分为多媒体软件制作员、高级多媒体软件制作员两个等级。多媒体软件制作员经过考试合格后,其专项技能水平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四级,具有对图像处理和动画制作的初步能力,并能运用一种多媒体制作工具制作多媒体软件;高级多媒体软件制作员经考试合格后,其专项技能水平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三级,能独立、熟练地运用一种多媒体制作工具制作比较专业化的多媒体软件,包括平面动画和交互式多媒体系统,并具有独立编写多媒体剧本的能力。经过系统的学习后,受训人员可以从事课件制作、多媒体开发、计算机辅助教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