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第九小学成立于2013年,为市教育局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工作需求,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人员。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师范类、医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教师法》
及相关规定;
(五)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者应具有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六)户籍:山西省(指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
四、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 | 岗位数量 | 年龄 | 学历及学位 |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 执业资格 |
1 | 数学教师 | 18 | 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以前),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 | 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数学教育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2 | 语文教师 | 18 | 语文教育 | |||
3 | 体育教师 | 4 | 体育教育 | |||
4 | 音乐教师 | 3 | 音乐教育 | |||
5 | 美术教师 | 3 | 美术教育 | |||
6 | 英语教师 | 3 | 英语教育(专业四级) | |||
7 | 校医 | 1 | 全日制医学类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执业医师资格证 |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领导组在朔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szrsrc.com.cn)、朔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n)、朔州教育网(www.szedu.gov.cn)、朔州电视台、朔州日报发布招聘公告,明确单位性质、招聘名额、对象条件、招考程序、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公告时间:2014年7月10日到2014年7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登录朔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n)下载报名登记表(仿宋小四字体填写)。
2、报名地点: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到2014年7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正常报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蓝色同底照片5张(背书)。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含民营学校)还需提供单位允许报考证明。
5、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对本人所报岗位的选择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在参加各类招聘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⑤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特岗教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60分,专业知识40分。综合知识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及心理测试题,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根据所报岗位确定。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试题命制和阅卷委托外地专业考试机构承担。
笔试在视频监控考场进行,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按各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2)按照应聘岗位区分,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
(3)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课堂的掌控力、应变能力以及授课的相关技能,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内容为指定报考专业的小学课程。试讲时只限板书,不得使用多媒体课件。
(4)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专业知识水平、思维表达能力等。
(5)面试方案另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四)体检
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及主动弃权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前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市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等。因考核不合格及主动弃权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结束后,市招聘领导组及时将相关结果在上述网站发布,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在公示期满后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纳入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安排上岗。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一经聘用后,6年内不得调离教师岗位。聘用后需服从招聘领导组在市直小学范围内安排交流任教。
监督电话:
0349—2227207(市监察局)
咨询电话:
0349—2288550(市人社局)
0349—8851170(市教育局)
朔州市市直小学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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