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会计改革和经济发展要求,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高级会计人才队伍,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要求,决定对全省高级会计师人员进行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年度培训对象:一是按规定应参加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持有吉林省财政厅签发的高级(含正高)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二是在本年度取得吉林省财政厅签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
持有中直行业部门签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且还没有登记和换发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暂不在本次培训范围之内。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为主要培训内容。企业班课程有: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及执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析、公司资本链、企业信息化战略、企业战略涉税规划等。事业班课程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保险概论和保险与理财、哲学等。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1、培训地点。研修班地点设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具体地址:长春市会展路100号。(从火车站乘160路汽车或乘轻轨到会展中心下车。)
2、具体开班时间。企业班为: 8月4—7日,事业班8月11日—14日。
3、报到时间。每期培训班开班的当天上午8:00-—12:30报到,下午1:30分上课。
四、报名时间、形式
1、报名时间。高级会计师研修班报名时间从7月11日开始到7月28日结束。
2、报名形式。学员登陆吉林省会计网报名,每期培训班网上设置报名人数不超过400人,报名截止日,报名网自行关闭。
五、收费标准
培训班每人收费650元(包括学费、中餐),住宿费学员自理,报到时在接待部交款。
六、相关要求
为确保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连续性,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须到相关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无法在网上报名,培训班现场不受理报名。
1、采集信息或信息更新。对于没有进行会计信息采集或者会计信息没更新的高级会计师人员,须先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采集信息或信息更新。
2、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还没有换发吉林省财政厅签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先到吉林省财政厅换发新证书。
各期高级会计师研修班结束后,学员不必再到当地财政部门登记和确认继续教育学时,省财政厅将在吉林省会计网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栏内直接记录学时。对学习考勤不合格等违规人员,记录到高级会计师___继续教育不合格栏。高级会计师人员在吉林省会计网随时可查询自2011年以后年度个人完成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情况。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