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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元 | 小单元 | 细目 | 要点 |
一、药事管理相关知识 |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药品安全规划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 (1)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2)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主要内容 (3)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要求和内容 (4)实施方案中五项重点改革的主要内容 (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人才保障机制 |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文件 | (1)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
(2)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规定 (3)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 (4)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规定 | ||
3.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 (1)发展目标
(2)主要任务 (3)保障措施 | ||
(二)药事管理体制 | 1.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2)药品监督管理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 | |
2.药品技术监督管理机
构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审评中心、药品评价中心、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
(三)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 | 1.药品的质量特性 | (1)药品及其质量特性
(2)药品的特殊性 | |
2.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 (1)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名称、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
(2)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性质、类型 | ||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 (1)新版GMP的主要特点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3)药品批次划分原则 (4)贯彻实施新版GMP的有关规定 | ||
4.药品标准 | (1)国家药品标准及分类
(2)药品标准的管理 | ||
5.国家药品编码 | (1)国家药品编码及其适用范围
(2)编制原则及分类 (3)本位码的编制规则 | ||
1.法的基本知识 | 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责任 | ||
2.行政许可 | (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2)申请与受理 (3)行政许可的费用 (4)撤销行政许可的费用 | ||
3.行政处罚 | (1)行政处罚的原则、种类、管辖和适用
(2)行政处罚的决定及其程序 | ||
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 (1)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期限
(2)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起诉和受理 | ||
(五)中药管理 | 1.中药管理有关规定 | (1)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中药管理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对中药管理的规定 (3)《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中药管理的规定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管理规定 (5)《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中药饮片管理的规定 | |
2.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
理 |
(1)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的原则
(2)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 (3)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的采猎管理规定 (4)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的出口管理规定 (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材名称 | ||
3.中药品种保护 | (1)中药品种保护的目的、意义
(2)《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 (3)中药保护品种的范围、等级划分 (4)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措施 | ||
4.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 |
(1)制定GAP的目的、GAP的适用范围
(2)采收与加工的要求 (3)包装运输与储藏规定 (4)质量管理 (5)GAP证书的有效期 | ||
(六)药学职业道德 | 1.药学职业道德的特点与作用 | (1)药学职业道德的特点和意义
(2)药学职业道德的作用 | |
2.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 | (1)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2)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 | ||
3.药学领域的职业道德要求 | (1)药品生产的职业道德要求
(2)药品经营的职业道德要求 (3)医院药学工作的职业道德要求 | ||
4.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 | (1)救死扶伤,不辱使命
(2)尊重患者,平等相待 (3)依法执业,质量第一 (4)进德修业,珍视声誉 (5)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 ||
二、药事管理法规
二、药事管理法规 二、药事管理法规 |
(一)药品管理法 | 1.总则 | (1)立法宗旨
(2)适用范围 |
2.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 (1)开办条件
(2)审批主体及许可证 (3)GMP认证 (4)药品生产行为的管理 | ||
3.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 (1)开办条件
(3)GSP认证 (2)审批主体及许可证 (4)药品经营行为的管理 | ||
4.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 (1)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
(2)配制制剂的必备条件 (3)配制制剂的审批主体、程序及许可证 (4)配制制剂的管理 (5)药品采购、保存及调配处方的管理 | ||
5.药品管理 | (1)新药研制、审批
(2)生产新药或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审批 (3)国家药品标准制定、修订的机构 (4)购药渠道 (5)特殊管理的药品 (6)进出口药品的管理 (7)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的组织及处理 (8)药品储备管理 (9)假、劣药的认定及按假、劣药论处的情形 (10)药品名称规定 (11)健康检查 | ||
6.药品包装的管理 | (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2)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 | ||
7.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 (1)药品价格管理依据及原则
(2)禁止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 (3)医疗机构价格管理 (4)禁止药品回扣 (5)药品广告的监管 (6)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刊物要求 | ||
8.药品监督 | (1)药品监管部门的权力和义务
(2)行政强制措施和紧急控制措施 (3)药品质量公告 (4)药品检验复验申请 (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 ||
9.法律责任 | (1)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的处罚
(2)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及对有关人员的处罚 (3)未实施有关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4)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处罚 (5)非法取得或使用药品相关许可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6)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在市场销售的处罚 (7)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购销记录和法定销售要求的处罚 (8)药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处罚 (9)违反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的处罚 (10)有关单位和人员在药品购销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11)违反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处罚 | ||
(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1.总则 | 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及确定 | |
2.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 (1)《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及变更
(2)GMP认证 (3)药品委托生产的规定 | ||
3.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 (1)《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及变更
(2)GSP认证 (3)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的人员配备 (4)城乡集贸市场零售药品的规定 | ||
4.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换发及变更
(2)制剂审批和调剂使用的规定 (3)审核、调配处方人员的资质 (4)购药记录的规定 (5)处方调配的规定 (6)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配备药品的品种限制 | ||
5.药品管理 | (1)药物非临床和临床研究的规定
(2)新药监测期的规定 (3)未披露的试验数据保护 (4)进口药品注册 (5)在销售前或进口时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或审批的生物制品 (6)药品的再评价 (7)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及药品再注册 (8)非药品宣传的限制 | ||
6.药品包装的管理 | (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标准及注册
(2)中药饮片包装及标签 (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印制及药品商品名称 (4)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 | ||
7.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 (1)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药品范围
(2)药品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制定、调整方式 (3)发布药品广告的审批 (4)应立即停止发布的药品广告 | ||
8.药品监督 | (1)药品抽样的规定
(2)药品质量公告和复验 (3)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 (4)药品检验费用的规定 | ||
9.法律责任 | (1)新开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GMP、GSP认证仍生产经营药品的处罚
(2)擅自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药品的处罚 (3)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以及使用假劣药品的处罚 (4)个体门诊部、诊所违规销售药品的处罚 (5)报送虚假资料、擅自进行临床试验的处罚 (6)违反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规定的处罚 (7)应当办理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而未办理的处罚 (8)违规发布药品广告、篡改广告内容、不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9)从重处罚的规定 | ||
(三)刑法(节选) |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1)生产、销售假药罪
(2)生产、销售劣药罪 (3)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未构成相应犯罪的定罪处罚 | |
2.扰乱市场秩序罪 | (1)虚假广告罪
(2)非法经营罪 | ||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的认定 |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使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三种情形
(2)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及后果特别严重的两种情形 (3)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或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的情形 (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形 (5)从重处罚的情形 | |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1.总则 | (1)立法宗旨、适用范围
(2)精神药品分类 (3)管制要求 (4)监管部门的职责 | |
2.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 | (1)生产总量控制
(2)定点生产制度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标签规定 | ||
3.经营 | (1)定点经营制度
(2)定点批发企业必备条件 (3)全国性、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审批及供药责任区域 (4)购药渠道及供药方式 (5)零售规定 | ||
4.使用 | (1)科研、教学使用的审批
(2)印鉴卡及获取条件 (3)专用处方 (4)医疗机构借用及配制的规定 (5)个人携带的规定 | ||
5.储存 | (1)专库的要求
(2)储存管理制度 (3)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储存要求 | ||
6.运输 | (1)运输管理
(2)邮寄的要求 (3)企业间药品运输的信息管理 | ||
7.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 | (1)监控信息网络
(2)对未连接监控信息网络单位的要求 (3)过期、损坏药品的处理 | ||
8.法律责任 | (1)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违规的处罚
(2)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违规的处罚 (3)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规的处罚 (4)处方调配、核对人员违规的处罚 (5)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现金交易的处罚 (6)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案件单位的处罚 | ||
9.附则 | 罂粟壳使用规定 | ||
(六)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
年版)的通知 |
麻醉药品的品种和精神药品的品种 | (1)我国生产及使用的麻醉药品的品种
(2)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品种 | |
(七)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
印鉴卡的规定 | (1)印鉴卡用途
(2)申请印鉴卡的必备条件 (3)印鉴卡有效期 (4)印鉴卡的申请程序、审批主体、变更手续 | |
(八)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 | (1)生产、加工、收购、经营、配方用药的规定
(2)保管、领发、核对制度 (3)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规定 (4)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 | |
(九)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1.总则 | 疫苗的分类 | |
2.疫苗流通 | (1)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条件、审批主体和许可
(2)第一类疫苗的供应和限制 (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标注要求 (4)第二类疫苗销售和供应的范围和限制 (5)购进、销售疫苗的证明文件 (6)购销记录和保存期限 | ||
3.监督管理 | 发现假劣或质量可疑的疫苗的处理措施 | ||
(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 1.总则 | (1)执业药师认定
(2)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 | |
2.考试 | (1)报名条件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及效用 | ||
3.注册 | (1)注册管理机构与注册机构
(2)注册必备条件及证书 (3)注册有效期及变更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 | ||
4.职责 | 执业药师的职责 | ||
5.继续教育 | (1)继续教育的要求
(2)继续教育的登记 | ||
6.罚则 | (1)违规获取证书人员的处罚
(2)执业药师违规的处罚 | ||
(十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 (1)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制度的界定
(2)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3)基本药物使用和销售的规定 (4)基本药物报销的规定 | |
(十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 遴选调整管理机制 |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分类的依据
(2)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和动态管理 (3)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条件 (4)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的范围 (5)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的情形 | |
(十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 (1)分类依据
(2)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部门 (3)非处方药包装、标签、说明书 (4)非处方药的分类 (5)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经营使用 (6)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广告 | |
(十四)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管理规定(暂行) |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规定 | (1)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使用范围
(2)甲、乙类非处方药的图案及颜色 (3)专有标识的印制 | |
(十五)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 药店零售 | (1)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资格、条件
(2)执业药师销售处方药的职责 (3)执业药师销售非处方药的职责 (4)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陈列要求 (5)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的销售方式 | |
(十六)处方管理办法 | 1.总则 | (1)适用范围及处方界定
(2)处方开具与调剂的原则 | |
2.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 (1)处方标准
(2)处方书写规则 (3)药品剂量与数量书写要求 | ||
3.处方权的获得 | (1)处方权的取得
(2)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取得 | ||
4.处方的开具 | (1)购进同一通用名称药品品种的限制
(2)开具处方时使用药品名称的要求 (3)处方有效期 (4)处方一般用量 (5)不同情况及剂型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用法和用量 (6)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处方和调剂处方的要求 | ||
5.处方的调剂 | (1)调剂处方药品操作规程
(2)处方用药适宜性审核的内容及用药不适宜情形的处理 (3)调剂处方四查十对、签名及不得调剂的规定 (4)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外购药品的规定 | ||
6.监督管理 | (1)处方点评制度
(2)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规定 (3)处方保存期限及销毁程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册登记的规定 | ||
7.法律责任 | (1)使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处罚
(2)未按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及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处罚 (3)药师未按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处罚 (4)药师未按规定调剂处方药品的处罚 | ||
(十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1.总则 | (1)宗旨、适用范围
(2)报告制度 (3)管理部门 | |
2.职责 |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制度的要求
(2)从事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要求 | ||
3.报告与处置 | (1)报告要求
(2)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处置 (3)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报告与处置 (4)境外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处置 | ||
4.药品重点监测 |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重点监测的范围和要求 | ||
5.评价与控制 | (1)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
(2)药品不良反应的控制 | ||
6.附则 | 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药品重点监测的界定 | ||
(十八)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1.总则 | 适用范围 | |
2.基本要求 | 药品注册申请的分类和每类申请的界定 | ||
3.药物的临床试验 | 药物各期临床试验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 ||
4.附则 | 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 | ||
(十九)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 1.总则 | (1)药品召回、安全隐患的界定
(2)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有关药品召回的责任与义务 | |
2.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 (1)调查与评估的主体
(2)药品召回分级 | ||
3.主动召回 | 召回的情形、组织实施、效果评价 | ||
4.责令召回 | 召回的情形、组织实施、后续处理 | ||
(二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1.总则 | 适用范围 | |
2.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1)药品批发企业的设置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标准 (3)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 ||
3.《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与换发 | (1)变更类别
(2)许可事项的变更 | ||
4.监督检查 | (1)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
(2)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 ||
(二十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1.总则 | 适用范围 | |
2.药品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 ||
3.药品批发企业的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 (1)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的职责
(2)质量管理部门及职责 | ||
4.药品批发企业的人员与培训 | (1)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资质
(2)质量管理、验收、养护、采购、销售、储存人员的资质 | ||
5.药品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2)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 (3)记录、凭证的建立和要求 (4)电子记录数据的要求 | ||
6.药品批发企业的设施与设备 | (1)库房的条件及设施设备
(2)经营和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设施设备和要求 | ||
7.药品批发企业的校准与验证 | (1)验证范围
(2)实施验证的要求 | ||
8.药品批发企业的计算机系统 | (1)建立计算机系统的目的和要求
(2)数据操作和数据安全 | ||
9.药品批发企业的采购 | (1)采购活动的要求
(2)手营企业、首营品种 (3)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料 (4)质量保证协议 (5)发票管理的要求 (6)采购记录的内容 (7)直调方式购销药品的情形和质量保证 (8)综合质量评审和动态跟踪管理 | ||
10.药品批发企业的收获与验收 | (1)收货要求
(2)验收与抽样 (3)电子监管码管理 (4)入库和库存记录 | ||
11.药品批发企业的储存与养护 | (1)药品的储存要求
(2)药品养护管理 (3)药品破损导致泄露的处理 (4)质量可疑药品的应对措施 | ||
12.药品批发企业的销售 | (1)对购货单位的审核要求
(2)销售记录的内容 | ||
13.药品批发企业的出库 | (1)出库复核和出库记录
(2)拼箱发货要求 (3)冷藏、冷冻药品装箱、装车要求 (4)电子监管码出库扫码、上传 | ||
14.药品批发企业的运输与配送 | (1)运输药品的要求
(2)具有特殊温度要求的药品运输 (3)委托运输的要求 | ||
15.药品批发企业的售后管理 | 投诉管理及应对 | ||
16.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与职责 | (1)经营条件
(2)企业负责人的职责 (3)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的职责 | ||
17.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管理 | (1)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的资格
(2)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 (3)岗前培训、继续培训和特殊岗位培训的要求 (4)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的健康检查 | ||
18.药品零售企业的文件 | (1)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
(2)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 (3)不得代为履行职责的岗位 (4)药品零售操作规程的内容 (5)记录、凭证的建立和保存 (6)电子记录数据的要求 | ||
19.药品零售企业的设施与设备 | (1)营业场所的条件和设备
(2)计算机管理的要求 (3)库房及其设施设备的要求 | ||
20.药品零售企业的采购与验收 | (1)采购活动的要求
(2)收货、验收与抽样 (3)电子监管码管理 | ||
21.药品零售企业的陈列与储存 | (1)药品陈列的要求
(2)药品检查和处理 (3)效期管理 (4)储存和养护管理 | ||
22.药品零售企业的售后管理 | (1)挂牌明示的规定
(2)销售药品的要求 (3)销售凭证和记录 (4)药品拆零销售 (5)电子监管药品的扫码和数据上传 | ||
23.药品零售企业的售后管理 | (1)药品非质量原因不得退换的规定
(2)投诉管理及应对 | ||
24.附则 | (1)零售连锁企业适用要求
(2)术语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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