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安排
(一)报考法院、检察院及司法系统的人员
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00
体检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红会医院)干部体检中心
地点:昆明市青年路176号红会医院医技楼13楼
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于9月7日上午9:00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二)报考公安系统的人员
时间:2010年9月7日至8日上午7:30
体检医院:解放军昆明总医院(43医院)
地点:昆明市大观路212号
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按照《2010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安系统体检、体能测试安排表》的安排于体检当日上午7:20前到解放军昆明总医院门诊大楼右侧侧门集中点名。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准考证及中性签字笔一支、标准证件照一张。
2.体检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食高脂食物、饮酒和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并在体检当天憋尿。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过程服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体检纪律,如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处5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禁考的处罚。
6.完成相关项目检查后,将体检表交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再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交到医院统一收表的地方,待医院方面检查完方可离场。
7.参检人员在检后需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需要复查的人员。
8.完成体检后须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报告,该体检报告不允许个人领取。
9.体检结束后,医院方面不接受体检人员的个人咨询(复查除外)。
10.体检费用约300元,体检当日缴纳,由考生自己承担。